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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s) receiving e-Statement / e-Ad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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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电子结单 / 电子通知书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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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電子結單 / 電子通知書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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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连结可引致阁下进入其他汇丰集团成员之网站。请细阅连结往其他网站之章则,因为该等网站之章则可能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网站之章则不相同。
阁下如不欲认购供股股份,则不用向本行递交任何指示。若阁下希望沽出未被认购的供股股份,可透过适合阁下之任何交易途径,于供股股份的最后买卖日期或之前作出指示。如阁下不作任何行动,所有未售出或未被认购之供股股份将根据该公司之供股时间表被注销。
需视乎该公司之公布而定,详情可参阅该公司于香港交易所网页之「上市公司公告」所刊发之相关文件。若该供股建议或公开发售建议允许合资格股东认购配额以外的股份,有关栏位会显示予阁下输入。
请注意,认购额外申请供股股份只供该公司于供股建议之记录日登记为合资格股东提呈,如阁下非为合资格股东而在市场购入供股股份,将不能作额外申请认购。
举例,A公司供股建议之供股价为港币3元,阁下获发供股股份1,000股,此外欲额外认购多500股,阁下需于回覆版面之适当栏位分别填写认购1,000股及额外认购500股,完成递交指示后,请准备认购全数1,500股之相关金额4,500港元(1,500股 x乘 港币3元认购价) 于预设支账户口,本行将于支账日随时支取该款项以完成认购手续。
额外认购股份不保证会被全数接纳,如额外认购股份不获接纳,有关认购款项将予退还。承上例,如该额外认购只获配发99股,则阁下将于预期股份派发日收到1,099股A公司股份 ( 1,000股供股股份保证配额及99股获接纳之额外认购)及于预期之额外申请股份不获接纳退款日收到港币1,203元 (不获接纳的401股额外认购 x乘 港币3元认购价)。
此外,本行虽然可代个别客户申请额外供股股份,由于「恒生代理人」将被视作单一股东,只获分配额外申请表格乙份。倘若该申请获超额认购,本行将不能按该公司宣布之比例分配予个别客户,而只能以本行获派之额外股份按比例分配。
另外,不同类型的企业行动各有相关的收费,详情请参阅本行网页内个人理财项下之服务收费。
本行会根据于企业行动通知书上所载之「支账日期」从阁下之预设支账户口支取有关认购金额。
请注意,本行会于支账日期之任何时间进行支账,当本行于阁下之预设支账户口支取累积所有指示之全数认购金额时出资金不足,本行将有权在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办理阁下之全部指示。
因此,建议阁下于支账日期前一晚的23:59,备有足够可提取结余以待支账,确保认购手续能顺利完成。
于认购供股股份或发售股份之支账日期,本行只能支取阁下之已结算款项以办理认购手续,而购买力不能被抵作认购用途。
由于所有联交所买卖均于每个交易日(T日)+加2个交易日交收,如T+加2个交易日为认购供股股份或发售股份之支账日期,当本行支账时该笔沽售股票后应收之款项或有机会未完成交收,而可能导致支账程序进行时被视为资金不足,及被停止办理有关认购手续。
因此,为确保认购手续能顺利完成,建议阁下于支账日期前一晚的23:59,备有足够可提取或已完成交收之金额。